| 网站名称: | 温州市农业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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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:
(一)负责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工作
1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统筹城乡发展和“三农”工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发展、建设现代新农村和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的政策措施,提出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建议。
2、承担市委、市政府有关统筹城乡发展和“三农”工作的调查研究、参谋咨询、综合协调、检查监督职责,组织、协调、推进现代新农村建设、城乡一体化等工作。
3、承担温州试验区改革任务。协调、指导全市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点和深化农村改革工作;负责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;负责推进农房改造集聚建设、“三分三改”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具体工作。
4、参与指导农村基层组织、干部队伍、精神文明、民主法制和廉政文化建设;参与指导村级组织转、并、联工作;负责农村指导员工作。
5、负责农村扶贫开发与老区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;拟订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老区发展的扶贫开发规划、计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6、承担市委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。
(二)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
1、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;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政策措施。
2、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负责推进农业转型升级,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、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;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。
3、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,拟订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关政策;指导并实施“三分三改”工作,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和集体资产管理、财会、审计,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,指导农村土地承包、承包合同管理及承包纠纷仲裁工作;指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行业协会发展;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;负责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,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;监督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。
4、负责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。组织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;负责生态循环农业、设施农业和外向型农业发展;负责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工作;负责休闲观光农业和“农家乐”工作;负责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,培育农业经营主体,指导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;组织实施新一轮“菜篮子”工程,负责农副产品产、供、销的指导、协调和监督工作;组织开展农业国内外展销展示活动和农业招商引资工作,培育、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。
5、负责实施农房改造集聚建设。拟订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政策措施;指导督促农房改造集聚建设规划实施;组织开展对农房改造集聚建设考核;指导“美丽乡村”创建、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;参与中心镇改革发展和农村新社区建设。
6、参与全市农业资源区划、区域开发计划工作;指导农业用地、宜农湿地保护、监督、管理工作,指导围垦滩涂的土壤改良和农业开发;参与小型农田基本建设、农业环保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、土地整治、中低产田改造、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质量管理工作;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等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。
7、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。拟订农业教育、科技进步和推广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负责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;负责种子种苗工程建设;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、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;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;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的论证和推荐并指导实施;负责农科教协作有关工作,指导农业教育、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、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的推荐、评审和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审、管理工作。
8、组织、指导农业行政执法、农业法制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。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;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(含食用菌菌种)、种畜禽、农药、肥料、兽药、饲料、饲料添加剂、兽医医疗器械等的监督管理;组织兽医医政、兽药药政工作;依法组织查处农业违法行为,指导、协调农业生产事故(纠纷)处理工作;负责农机安全监管。
9、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。拟订农业产业生产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;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,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;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;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;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监督管理,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。
10、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,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;组织对动植物疫情疫病的监测和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;组织、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。负责农业外来有害生物治理和外来物种管理工作;指导农业防灾救灾工作,组织种子、农药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。
11、指导域外农业发展;承办农业涉外事务;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国际间农业经济和技术交流与合作。
12、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方式:
地址: 办(局)机关:市行政管理中心三楼
邮政编码: 局机关:325009
公开电话: 局机关:0577-88966989 信息中心:0577-88960183 传真:0577-88968848 (周一至周五8:30-12:00 14:00-17:30节假日除外)
网站地址: http://www.wzsnw.gov.cn
电子邮件: wznyxx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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